商標注冊復審(商標復審流程及費用)
商標復審流程是提出異議、通知答辯的時間、補正、作出裁定、送達裁定書和復審等。復審的時間是在收到裁定通知書的半個月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的請求,如果要延期的話可以延長一個月,但是需要繳納費用。
一、商標注冊復審流程及時間是怎樣的?
1、商標異議復審的流程
①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如果認為被異議的商標與本異議人已注冊的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還應當填寫異議人注冊商標的商品類別、商標名稱、注冊號等。
②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給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當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辯;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③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后,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④做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
⑤送達裁定書: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⑥復審: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異議裁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商標復審的時間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要繳納延期請求費。
二、商標注冊駁回復審費用是多少?
申請復審應當繳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的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如果是委托代理公司的話,一般會收2000—3000不等的代理費。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在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商標申請人在收到了被駁回的通知時,需要申請復審程序的就需要繳納定的費用,一般收費的標準是每件一千五百元,要是自己不方便處理的,需要通過代理機構辦理的,代理費用大概在二千元到三千元之間。商標評審委員會受到復審的申請后,符合條件的就會受理。